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 养老保险 衔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 养老保险 衔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 已经出台。
2 这个办法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全覆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此办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细节,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
同时,此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相应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三条线”全面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灵活就业?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以及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可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入灵活就业保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即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灵活就业保险缴费后,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将记入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灵活就业缴费年限。
转不了,只能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止缴费,重新在城市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社保"缴费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及以上,符合退休条件即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在办理退休的同时可以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会退还给本人
军龄与养老保险无衔接怎么办?
军龄与养老保险没有衔接上,可以有你的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档案存放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持档案去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填写《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更改审批表》,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退役军人的军龄以及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等待分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 养老保险 衔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 养老保险 衔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