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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工伤待遇如何
1、职工在国外出工伤事故,如果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当地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获得赔偿;如果未在当地参保的,则由其在国内的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其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2、所在国家有类似工伤保险的,按照所在国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国没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国内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员工被派出境工作,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当地国家的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当地国家没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国内工伤保险政策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伤认定中因工外出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是 非因工负伤 ,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80%支付病***工资。
劳动法的工伤规定:劳动法工伤规定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间接工作原因是指因工外出期间为解决必须的生理需要而受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伤,如在办私事、自行从事的餐饮、旅游观光、休闲***等活动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认定范围: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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