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第三十三条 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其死亡后六十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3.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
社保结算办理材料
2.结算人员的身份证;
3.申请死亡结算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优先提供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死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或同一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受委托人***、死者法定继承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出国(境)定居结算的,应提供本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境)定居的有效证明。
5.参保人已死亡,但亲属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提供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死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