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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关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表述,不正确...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工伤保险的规定。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民事赔偿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民事责任-工伤保险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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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职工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提交有关材料而逾期未提交的或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又未按规定时间履行举证责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作出认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民事责任-工伤保险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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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能否提民事赔偿

1、法律主观: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 赔偿权利人 请求侵权人 承担民事责任 的,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是否民事责任-工伤保险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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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的,只要伤者在工伤后一年内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在做了伤残等级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法律分析: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所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一年之后再申请工伤的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建议到***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人事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是否双重?

1、交通工伤事故能获得双重的赔偿。受害人获工伤保险赔付不免除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

2、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3、因第三人致伤,工伤职工可获工伤与民事的双重赔偿吗 可以同时适用。

4、法律分析: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工伤保险责任

1、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有:典型劳动关系下的用人单位。典型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动者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

2、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3、如用人单位按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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