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6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6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2.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刑法地266条的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266条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26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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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26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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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意见》明确,该条款是职工因病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唯一情形,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径直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并重,且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来说,对该条款规定情形的理解应当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经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后在48小时内死亡。

最高人民***对于刑法地266条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对刑法第266条没有司法解释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内容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66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66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