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95社会保险条例全文?
  2.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

1995社会保险条例全文?

 1995 年社会保险条例全文较为冗长,分为总则、保险对象、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罚则和附则共 9 章。以下是 1995 年社会保险条例的部分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公平负担,统一管理;

(二)雇主和职工共同参加,互助共济;

(三)保障基本生活,逐步完善;

(四)政企分开,社会化服务

(五)法制化管理,监督有力。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该《办法》于2020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20〕22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工伤保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附则7章57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20〕63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责任分担机制。

第五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附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