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稽核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稽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社保稽核基数是怎么核定的?
  2. 社保稽核立案了能撤案吗?
  3. 养老保险中心有执法权吗?

社保稽核基数怎么核定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是,当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无法核定其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社保部门设立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档次缴费。

社保稽核立案了能撤案吗?

不能。劳动监察没有单位核实之前,是可以撤销举报的;现在已经核实并立案查处阶段,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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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养老保险中心有执法权吗?

严格来说,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是没有执法权的。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 (城乡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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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政事分开原则,即行政执法管理和经办服务职能分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原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社保局更名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职责,涉及养老保险的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等职责,划归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来履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稽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稽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