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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赔偿吗
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后工伤能再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2、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工伤赔偿,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
3、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
4、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5、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
6、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应如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所以,乙公司应承担被合并部门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应当依据规定就原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的承担问题达成协议,承担或分别承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而不能将劳动者一味地推向社会,影响社会稳定。
第四十四条工农损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雇用单位分为,合并或转让,则继承人单位应承担原始雇佣单位的工业伤害保险责任;如果原来的雇佣单位参加了工业伤害保险,继任单位应通过当地机构通过工业伤害保险更改登记。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
1、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3、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6项就上下班途中工伤,不仅有“放宽”,更有“收紧”。“放宽”主要体现在交通工具范围扩大。 “收紧”主要体现在责任划分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1、赔偿标准: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赔偿方法如下: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3、工伤鉴定认定为伤残1级到10级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进行赔偿。其具体的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的内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5、一般的工伤,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误工工资,交通费,如果住院的要求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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