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吉林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老工伤退休后还有待遇吗?
吉林省老工伤退休后仍有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等级不同,每月增加的金额也不同。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不同,每月增加的金额也不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配偶、其他供养亲属的不同,每月增加的金额也不同。此外,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 9 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待遇的调整是基于吉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具体实施时间和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因此,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通知,了解最新的待遇标准和实施细则。
吉林省老工伤政策?
您好,吉林省的老工伤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老工伤认定和待遇;二是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一、老工伤认定和待遇:
1.认定标准:吉林省老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出的职业病,对有相应职业病病史和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进行认定;另一种是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伤害,造成劳动者伤残或者死亡的,进行认定。
2.待遇标准:吉林省老工伤待遇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另一种是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津贴。
二、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1.康复治疗: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医疗、康复、康复***器具提供等服务。
2.保障措施: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保障措施,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吉林省也为老工伤提供就业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吉林省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0?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1、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2、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吉林省工伤退休有伤残补助金吗?
工伤职工退休,没有伤残补助。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是一次性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支付。退休时,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2016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