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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2%;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3%。-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则的简单介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及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

3、元。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不交。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交。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则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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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缴费比例: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分别为0.5%、1%、2%。工伤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职工人数×单位缴费费率。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则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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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应当在30日内报告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从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2、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17号)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4、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篇1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伤保险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因为它关系到工商的一些赔偿问题,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特别了解,是需要进行释义的。

6、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工地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可以双方协议赔偿,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工地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可以双方协议赔偿,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工地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走人身伤害赔偿***。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工地受伤因没有劳动合同而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的赔偿如下: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可以双方协议赔偿;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工地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令(第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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