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湖北省工伤人员待遇调整?
  2. 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
  3. 湖北工伤的认定标准?

2021湖北省工伤人员待遇调整

1、调整对象和时间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二、调整标准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 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 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其他事项

1. 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可以给下列人员定期或一次性发放抚恤金:

1. 因工伤致残、患职业病或者因公殉职的人员及其遗属

2. 消防、国防、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人员及其遗属;

3. 案件侦查、缉捕、刑事技术等行业工作人员受到不幸***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及其遗属;

4.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中为事业单位或公益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属于其职责范围,以身作则,受到部门、群众称赞的人员等。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可以在相关部门或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湖北工伤的认定标准?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让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