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课程大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课程大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正确?
  2. 2021年民法典工伤认定规则?
  3.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正确?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句话是错误的。

工伤保险条例课程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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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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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工伤认定规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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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如果需要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按人身损害向第三人索赔,还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工伤理赔,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进行司法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课程大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课程大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