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厦门市工伤护理费标准?

厦门市工伤护理费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涉及到工伤的护理费有两种含意。

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 (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费用单位支付

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参加工伤鉴定

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 (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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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 (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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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如果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则按鉴定的护理费等级享受工伤护理费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厦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