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群众监督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群众监督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经办机构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到单位账户,单位扣下不给,该怎么办?
工伤共有三个“一次性”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给员工。有的地区社保会把钱直接打到员工个人账户,避免单位克扣。 离职时,由单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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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工伤职工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r北京市人民政府r《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r***令第242号r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r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前款规定,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群众监督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群众监督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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