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以及关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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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第十三条 职工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遭遇事故伤害,属于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到醉酒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6、如果企业要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看有没有合法的依据。如果该员工违反了企业中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规定,并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只享受养老保险。
法律主观: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受工伤了怎么赔偿 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
员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发生工伤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是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是拒绝治疗的。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法律主观: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拒不接受 劳动能力鉴定 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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