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4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2.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 (工伤保险条款第14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 (工伤保险条款第14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14 (工伤保险条款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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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