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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赔偿标准一般为劳动者收入额的倍数。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伤造成了运动障碍和一定程度的瘢痕,影响正常生活,一般会认定为工伤伤残。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机关事业工伤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赔偿包含的项目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肺;***器具付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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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办

1、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机关事业工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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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分析: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4、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根据该条例规定,如果您在上班路上出现工伤,可以认定为工地意外伤害,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工伤认定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对于事业单位没有购买工伤险的情况,您也可以向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2、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3、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4、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5、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事业单位工伤新规定

1、单位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天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单位负担。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3、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涉及事业单位如下: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6、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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