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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二个月。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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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按照一般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重庆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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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重庆市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4、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39335元、最低为27867元;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116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重庆工伤管理条例

法律主观:(一) 医疗费 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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