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生活自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生活自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职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定义?
工伤职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定义是指工伤职工在生活方面部分地丧失自我照料能力,需要他人协助。具体来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以下几方面需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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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饮食照料:如准备饭菜、喂食、协助进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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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起居行动:如协助起床、就寝、上下床、使用轮椅等;
4. 排泄照顾:如协助上厕所、使用尿布、处理排泄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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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康复训练:如***、康复锻炼、心理疏导等。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具体护理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进行支付。护理费的支付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按月支付。需要注意的是,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生活自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生活自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