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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 2、广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托底线提至每月4511元
- 3、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
-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内容
- 6、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东最新的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标准广东发布通知,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445元,420元,395元,370元。
3、所谓的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其实就是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第二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广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托底线提至每月4511元
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其伤残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80元、70元、60元、50元。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511元/月的,按照4511元的标准发放。
定额调整。如果符合1级到4级伤残调整条件的人员,那么4级人员每个月每人增加355元,***的人员每个月增发380元,二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05元,一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30元。托底调整。
广东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领取伤残津贴。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1、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3、第五条 省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区)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其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50个月、六级伤残40个月。由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是什么?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用 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 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内容
(一)做好工伤认定的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得: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防疫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新型冠状***肺炎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 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 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 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认定条款“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是工伤,但你的伤“大夫说没什么大的问题,可以恢复。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1、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第8条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征收。
2、职工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_a***_],下同)人民***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4、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
5、第六条 各级人民***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6、第九章 附则\x0d\x0a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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