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民法典中工伤调岗规定?
  2. 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降薪?
  3. 工伤以后工作可以调动吗?

民法典中工伤调岗规定

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一经双方确认,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资,必须有相应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降薪?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判断了。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劳动能力难免受到一定影响,可能不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保留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调岗降薪,但必须具有合理理由。

工伤以后工作可以调动吗?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单位是不能随便给员工调动岗位的,是需要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动岗位,或者员工被证明不胜任岗位,才可以给员工调动岗位。如果员工伤残等级在六级或者五级,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工作,如果不能安排的需要支付员工工伤津贴,保持劳动关系,员工离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岗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