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解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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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的家属陪护费用厂方应该出吗?
法律分析:有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需要护理的,由企业负责承担,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单位已经派人护理的,员工家属自己另外陪伴的,企业不再承担护理费支付,单位没有派人护理的,员工家属可以得到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
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企业需要承担1-2人陪护费用。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
工人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后,及时按照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进行申报。其次,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申报工伤事故(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按照正确的处理流程进行,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职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正确的处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立即救助伤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施救,并将受伤员工送往医院。
工伤认定办法解释全文
1、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工地是怎么样的? 最新 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工伤认定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申请已办结后怎么办
1、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估算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
2、核对工伤认定书内容:确保认定书上的信息无误,如有错误,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通过工伤认定后的处理方式(一)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需要在员工康复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享受工伤赔偿。(二)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估算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
5、要进行以下程序: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受伤导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停工留薪期等情形进行鉴定。
6、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解释和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