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动画1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动画1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85年出的工伤,六级,能否享受现今的工伤保险条例?
  2. 工伤六级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来缴纳?
  3. 关于工伤。工伤之后保险公司赔偿之后能不能要公司赔偿误工费之类的费用了?

1985年出的工伤,六级,能否享受现今的工伤保险条例?

  98年的六级工伤,尚未处理的待遇,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98年的工伤,当时适用的是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该办法随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失效。六级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已经处理的待遇按之前的规定办理,尚未处理的如主动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如果98年的工伤六级伤残,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动画16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六级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缴纳

  领取伤残津贴的六级工伤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本人按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关于工伤。工伤之后保险公司赔偿之后能不能要公司赔偿误工费之类的费用了?

  工伤保险赔偿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也就是误工费。  工伤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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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动画1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动画16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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