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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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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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开始时间?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建立应该是在2004年的1月开始的,因为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是2004年1月开始执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都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根据单位性质不同,缴费比例从0.5%~1.5%之间,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04版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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