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以及工伤事故保险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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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
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几条第几款认定交通事故为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在上班途中遇到***,应当认定为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属于工伤,老板要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6、无论是提前下班还是延迟下班,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时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是车主的责任,可以要求车主赔偿,同时因为是上下班发送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要求工伤赔偿。建议到******肇事车车主,同时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双重赔偿。算工伤工资。
2、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3、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时,赔偿责任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竞合关系。具体来说,工伤保险赔偿涉及医疗费、康复费、***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工伤事故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