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东省工伤保险十三条条例,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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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工伤赔偿计算方法

1、法律主观:赔偿: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 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广东省工伤保险十三条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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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本人工资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本人工资4个月。

3、法律主观:职工构成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十三条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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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九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第、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住院费、药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

5、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伤残,需要赔偿8个月工伤补偿、10个月的就业补偿、2个月的医疗补偿。如果有工伤保险,8个月工伤补偿由社保支付。工作十年以上,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广东省工伤保险十三条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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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3、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4、《工伤保险条例》的第42条内容是:【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5、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6、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并依法处理。

5、【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其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50个月、六级伤残40个月。由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6、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所涉及的基数,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7602元/月执行。

-2021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3、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_a***_]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4、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5、在广东省,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广东省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里供职的人员,都可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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