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六级退休标准?
  2. 工伤六级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来缴纳?

工伤六级退休标准

达成六级工伤,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办理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 (工伤保险六级赔付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 (工伤保险六级赔付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 (工伤保险六级赔付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六级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来缴纳?

  领取伤残津贴的六级工伤职工,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本人按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六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