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临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临沂市伤残赔偿标准?
  2. 山东临沂地区工伤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1临沂市伤残赔偿标准

2021年临沂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 (临沂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医疗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丧葬补助金。根据山东省工伤条例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倍。

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 (临沂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对于因工伤致残的职工,根据残疾程度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生活费。对于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供养亲属生活费。

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 (临沂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误工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因工伤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费。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办理工伤待遇期间,除领取误工费外,根据伤残程度还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4、通常在3-8万左右三、具体算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山东临沂地区工伤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吉林省的规定是: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临沂市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