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五条,以及工伤保险第五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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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伤保险工作由谁负责?

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五条-工伤保险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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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职工的工作的单位负责。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职工的工作的单位负责。如果职工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那么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五条-工伤保险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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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权益。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五条-工伤保险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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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由谁来赔付 工伤赔付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哪个部门办理

1、法律分析:根据想办理的事情不同,部门也就不同。首先,如果是缴纳工伤保险,在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工伤属于社保行政部门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标准的意见》。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20元。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2、《条例》对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三个“一次性补助金”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补助的标准、条件、时限更加具体和易于操作。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不是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是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机构鉴定达到伤残等级,根据等级发给的伤残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达到伤残之后离职,用人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今后的治疗费用问题,给予一定的补助。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已经鉴定了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就可以拿到,不需要辞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 劳动能力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_a***_]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5、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6、员工在下班回家途中电动车自己摔伤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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