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今年青岛工伤保险条例,以及青岛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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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工伤10级赔付明细
1、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继续工作和辞职两种情况下, 能获得的赔偿是一样的,只是辞职的话,能在辞职时领取所有的赔偿,如果继续工作的话,在离职时才能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3、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5万---6万元之间。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4、法律分析: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十级工伤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劳动者七个月的工资。因为十级工伤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如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自己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还需要付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以后续医治。用人公司要付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以处理并没有学生就业阶段的生活费赔偿。
6、法律分析:依据现行青岛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条例规定,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请教青岛市国企职工因工伤住院的费用报销以及陪护费,补贴等有什么规定...
1、工伤职工住院陪护规定标准是什么 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按此规定应该是70元/天。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单位在青岛高新区,个人申请工伤去哪里拿申请
1、根据百度律临查询得知,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到当地人社局工伤科直接领取,一般需要携带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工厂牌,有效工资条等)和医疗单据证明。
2、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一般是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连同其他资料交至人社局,人社局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
4、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5、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6、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去领。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服务中心一般设有劳动工伤窗口,可以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而一般情况下,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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