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待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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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待遇都有哪些
1、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不同。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
1、基本工资:通常是指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资有变动,一般按照最近一次变动后的工资计算。 工龄工资:根据工伤发生前的工龄,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工资。具体比例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
2、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工伤如何赔偿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器具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5、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只享受养老保险。
6、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5、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6、《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江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储备金应当按本设区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逐年积累,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0%时,不再提取。储备金用于本设区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江西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 、生活 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 伤残等级 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器具器材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工伤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新疆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最好经劳动部门鉴定结果配合当地***裁判的合法结果是最准确的。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_a***_]职工生前的 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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