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天津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过程中,属于下列情形的,分别作如下处理: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至医疗机构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初次抢救时间。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四)职工乘坐上下班通勤班车发生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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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