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2. 2021年福建工伤保险条例?
  3. 2021福建省工伤残鉴定标准?
  4. 福建省工伤八级可以赔偿多少?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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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工伤保险条例?

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答案如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11年9月4日由福建省人民***以闽政〔2011〕80号印发。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附则6章3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福建省人民***颁布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04〕12号)同时废止。2011年1月1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1福建省工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福建省人民***《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之规定,福建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每年为02,不足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福建省工伤八级可以赔偿多少

福州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11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本人工资;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福建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