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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1、机关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机关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机关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关于申报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读-工伤保险的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时,本人及其家属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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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5、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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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首先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情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实际上,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但是事情特殊可以给予相应工伤补偿待遇,因此称为视同工伤。

最高院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相关证明(居住房屋所在地),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法律主观:最高院关于 工伤 的司法解释是对审理 工伤保险 行政案件的规定,必须结合《 社会保险法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适用。

3、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三)自残或者***;(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内容包括哪些的问题,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5、最高***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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