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公务员工伤保险赔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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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1、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2、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3、(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法律分析:有一次性抚恤金。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5、公务员工伤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是参照当地居民城镇收入的20倍外加公务员本人在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来进行赔偿的。公务员因公而牲、因公而死亡或者因公病故的,公务员的亲属还享受国家所规定的抚恤优待。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具体计发标准,仍按照现行执行。
公务员工作期间受伤是不是工伤
1、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即便适用,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也不符合工伤的规定。
2、公务员在单位摔伤应该算工伤,公务员如果是在上班场所、上班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的就属于工伤。其中受伤的时间也可以是上下班的过程摔伤的,也认定为工伤。属于工伤情形的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赔偿。
3、同时,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再具体到贵州省下面的各个地级市,可能有些地方已经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有些可能还没有。
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也会面临人身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社保的公务员,因工受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金,单位承担医疗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可以参照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公务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所在单位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单位所属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公务员因公牺牲待遇远远高于企业职工工亡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公务员不属于这些范围,没有工伤保险。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别的雇员,用人单位都有责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务员发生工伤时,应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丧葬补助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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