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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工地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 2、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
- 3、关于建筑工地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规定有哪些
- 4、工地工伤怎么报
- 5、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6、江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工地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1、法律分析: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事故赔偿金额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2、法律分析:工地出了工伤应该索取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关于工地上 工伤 怎么赔偿,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医疗费用 :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 医疗费 的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以江西省为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
南昌市(江西省)标准分别为4个月和13个月本人工资。
第一条 为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江西省九级工伤赔偿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本条规定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可抵减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应费用,其中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享受一次性职业补助金。
关于建筑工地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规定有哪些
1、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2、(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六)停工留薪 标准: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工地工伤怎么报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干活受伤,签订了劳动合同,受伤为工伤,可以领取伤残补助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将受伤职工送医治疗;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认定结论办理工伤赔付。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了的解决办法: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的办法。从办法可知,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相结合。
2、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4月24日第3次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4、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5、江西省九级工伤赔偿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江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1、法律分析:江西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2、储备金应当按本设区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逐年积累,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0%时,不再提取。储备金用于本设区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3、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其中: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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