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驾驶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驾驶员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货车雇佣司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首先,司机作为雇员受伤,是作为工伤的。
要由货车公司老板进行赔偿的,但先由保险公司赔付,不付部分老板再来赔。其次,要区分***发生的责任划分,如果是由个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部分,剩下的可以要求司机赔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看纯粹是雇佣关系的,不是劳动关系,就不属于工伤,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
车辆挂靠,驾驶员受伤是否属工伤?
如果车辆挂靠是正规的合法挂靠,那么驾驶员在工作中受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因为驾驶员是在为挂靠公司从事工作,而公司对驾驶员的安全和健康负有责任。如果驾驶员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但如果车辆挂靠是非法的,那么驾驶员在工作中受伤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非法挂靠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驾驶员不具备法律地位。
您老公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要找车辆挂靠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老板)申报,如不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可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