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08《工伤保险条例》,以及2008年工伤文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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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伤认定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1、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申请不及时。职工发生伤亡后,用人单位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不高,甚至耽误职工伤残治疗,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主要原因就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2008《工伤保险条例》-2008年工伤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分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无法及时、 便捷的获得补偿, 甚至无法 主张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就此存在的有关实际问题展开论述, 并 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以切实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8《工伤保险条例》-2008年工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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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5、工伤认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伤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工伤进行明确的定义,而是凭借经验对是否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做了具体的举例说明,并没有用一般性的基本的条款对工伤的定义进行规定。

2008《工伤保险条例》-2008年工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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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哪些法律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1、行政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等。法律分析我国尚没有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2、法律分析:主要分两种: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特别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教育法》等。

3、行政法律法规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特别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关法》、《教育法》等。

工伤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1、(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 (三)自残或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5、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工作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是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内受到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制度

1、可以根据 工伤保险 待遇审核制度的内容解答如下: 工伤 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 社保 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 社会保险法 》中有具体规定。 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

3、第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的。

【答案】: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3)自残或者***;(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法律分析:以下这些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的;自残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的伤都能认定为工伤,要证明是工伤,还必须证明受伤时因为工作导致的。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自残或者***。其他情形下,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是08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是综合保险。去年11月辞工的,现在还能享受什么...

补助是有的,如因受伤休息是要有工资的。若没评上级别就没有补助了。当然你若认为能定上级别,就可以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鉴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_a***_]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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