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3. 重庆2022年工伤待遇?
  4. 重庆市2021年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重庆2022年工伤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重庆市2021年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对工伤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5个月;

***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1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