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本人可以自己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2. 不算工伤自己摔伤上班时怎样赔偿?

工伤本人可以自己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尽管各地结算办法有所差异,但大致相同,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0日内,到参保社保机构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 (根据工伤保险的()原则,员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随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因社保机构不作现金结算,一般都是打入参保单位的账户个人不能去结算,除非单位委托你去,并将单位帐号给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 (根据工伤保险的()原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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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完成伤残等级鉴定以后,鉴定机构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拿出鉴定结果,员工在拿到伤残等级报告以后,就可以向社保所在地的工伤医疗保险机构申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工伤医疗保险机构在收到完整齐全的资料以后,

会在7个工作日完成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制表,上报,审批手续,然后将支付报告递交到社保中心的财务部门进行支付。这笔钱将支付到单位帐户上,不过是有指定名字(公司工伤员工)和支付凭证。然后由企业再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应该是一个月以内就可以拿到这笔钱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 (根据工伤保险的()原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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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社保局领,九级的话应该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后社保局发,具体几个月看所在地区发放标准,九级工伤,湖北咸宁8个月×4212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后公司发,12个月×4212元)

不算工伤自己摔伤上班时怎样赔偿

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单位不需要赔偿。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是被机动车撞伤,属于单方事故,认定不了工伤。属于非因工负伤,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也没有赔偿义务。

如果养伤期间不能上班,单位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如果交了医疗保险,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由医保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自劳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