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险可以转异地吗?
  2. 异地工伤鉴定路费报销吗?
  3. 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4. 异地工伤怎么办?

工伤险可以转异地吗?

工伤险可以转异地

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异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工伤可以选择异地就医,但要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到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异地治疗申请手续

2、经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可到异地进行工伤治疗。未及时办理工伤异地治疗手续的,工伤保险经办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异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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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

可以。

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异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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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主要实行属地化的经办管理模式。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给付工伤保险待遇,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为更好满足群众方便快捷的办事需求

不能。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带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新单位证明以及社保卡(必须写清缴款明细)。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异地工伤鉴定路费报销吗?

是可以的,并且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二、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根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42条规定,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异地工伤怎么办?

员工在异地参加了社保,发生工伤的话,需要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工伤报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