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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不冲突,交通事故赔偿是侵害人对你的赔偿行为,工伤赔偿是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你应该享有的。两者不冲突。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单位不缴纳社保的,上述费用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分类:未报销部分医疗费、护理费(部分)、停工留薪、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
1、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 无过错责任原则 ,也就是说只要被 认定为工伤 ,就不需要追究工伤责任人的责任。
2、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工伤含义参见上面的叙述。 2公伤: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用该术语。
工伤保险条例2010全文
1、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2、属于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
5、第一条 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6、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不冲突,交通事故赔偿是侵害人对你的赔偿行为,工伤赔偿是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你应该享有的。两者不冲突。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什么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就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2010年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