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确认十级几个月后,公司断缴社保,这对以后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影响吗?
  2. 七十年代老工伤人员政策?

工伤确认十级几个月后,公司断缴社保,这对以后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影响吗?

如果因为单位未给职工参保而导致职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取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 (工伤保险法2020)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 (工伤保险法2020)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 (工伤保险法2020)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七十年代老工伤人员政策

1、90年代初时实行的还是<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十三条 因工残废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的工人职员,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乙款三项规定应领的因工残废补助费,按其残废后工资减少的数额付给:工资减少11~20%者,其因工残废补助费为残废前本人工资10%;工资减少21~30%者,为残废前本人工资20%;工资减少30%以上者,一律补助残废前本人工资30%。

2、二等甲级不是工伤的伤残等级。根据只有一个肾脏这一情况,相当于工伤伤残七级。也就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当时应当按十三条执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不能办理退休的,内退也可能就是没合适的工作安排,那当时应该给予伤残前的本人工资的30%,不清楚交的6000元钱是什么钱。

3、现在退休了没?如果没退休,那厂跨时应该有一次性的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备各省市定。如果已经退休了那按规定就没。

4、如果那时的待遇没有到位,应该索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 7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