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2022年工伤待遇调整多少?
  2.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3. 重庆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赔偿标准?

重庆2022年工伤待遇调整多少

由2022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可以看出工伤待遇调整的多少了:

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重庆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于2012年2月13日以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印发了《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原有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予以废止。新《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工伤待遇作了较大修改,现将新的工伤赔偿待遇项目计算方式、工资标准作如下介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