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
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第二款规定的2金,实践中基本与第一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当,就是说2金加起来2倍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湖北省职工非因工受伤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