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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二是虽经治疗,但还是造成职工存在残疾;三是工伤职工存在的残疾达到了影响劳动能力的程度。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发生工伤,只有在伤情比较稳定后,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1)存在残疾; ( 2)残疾情况足以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二是虽经治疗,但还是造成职工存在残疾;三是工伤职工存在的残疾达到了影响劳动能力的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吗?是否有法律依据?
是的,必须由权威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证明劳动能力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是的。工伤确实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支付相应的待遇。你做的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鉴定,如果要工伤待遇,需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定下伤残等级后才能得到赔偿。
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对工伤职工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核心内容。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法定的权威机构作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区别
1、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不一样。工伤鉴定是在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的认定,即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2、【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不一样。工伤鉴定是在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的认定,即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3、劳动能力评价是指通过评价一个人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来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认证机构通常是由劳动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申请认证时,必须提交工伤认定书作为凭证。劳动能力评价结果分为10个等级。
4、劳动能力鉴定是定量,看有没有留下伤残、伤残到什么程度。在认定工伤之后,另行申请。它决定了当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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