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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买工伤保险,成都市2009年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十级工伤赔偿也就是5-7万左右的赔偿金。那么十级工伤赔偿的项目有:残疾赔偿的费用医疗的费用、手术费等,那么在发生工伤之后,除了绩效和奖金之外,基本工资是照常发放的。

工伤保险条例2009年-工伤保险办法1996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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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残赔偿标准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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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十级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的,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2009年工伤现在要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到怎样赔尝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如果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那么公司需要员工支付25000元和(25000÷5000)×3000元,即15000元的补偿金,总计40000元。

3、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2009年工伤保险条例

1、年的工伤,现在辞职的话,仍是按之前的标准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3、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条例实施前的4575万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 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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