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工伤保险全文?
  2.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3.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4.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 (工伤保险试题及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 (工伤保险试题及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 (工伤保险试题及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工伤保险对单位有影响吗?

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影响,而且影响非常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对于公司,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可转移财务风险的工具,每家用人单位都不会拒绝,拒绝的后果是一旦发生风险肯定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对于个人而言,当我们在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同时,公司也对我们负责,一旦发生风险,没有工伤保险会产生很多***,用法律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法。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要是公司不给买工伤保险,可以要求他们自己上工伤保险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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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对单位的影响甚大。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反之则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相关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还面临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选择题试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