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社保缴费基数差额怎么办?
工伤 赔偿 社保 缴费金额和实际综合 工资 之间存在差额,差额部门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 工伤保险 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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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参考:《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 社会保险 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第五条:“因参保单位少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由参保单位按照相关 法规 政策规定负责赔偿”。
2021年沈阳市工伤管理条例
沈阳市工伤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赔偿和救治等方面的管理而制定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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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工伤赔偿的范围和方式、工伤救治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同时,该条例也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工的安全防护义务。通过实施该条例,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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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