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2. 五险中工伤险上下班时间是多久?
  3. 雇主责任险上下班时间规定?
  4. 工伤期间算出勤吗?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 (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 (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 (工伤险上下班途中有没有时间限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险中工伤险上下班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界点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雇主责任险上下班时间规定?

雇主责任险是人身损害险,不涉及上下班时间,它只定义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內所发生的伤害,发生伤害的场景比较窄。

而工伤发生的定义则比较宽泛,那怕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也视作工伤险。

工伤期间算出勤吗?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休养不叫正常出勤,法律上叫“停工留薪”,决定停工留薪天数各地不一,3个月到24个月之间,以当地劳动部门为准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实践中,往往是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中,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所以说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的实际工资而后者是工伤职工的缴费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在上下班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